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展开全文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40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重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205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94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3.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振华重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4〕68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及《振华重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6.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及《振华重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8.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审议〈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9.2024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343名激励对象授予7,48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31元/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8月8日。
10.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26元/股。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工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12.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13.2024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4.20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366.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00元/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6日。
15.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
2.调整结果
根据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3.26-0.055=3.205元/股。
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4.00-0.055=3.945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43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成先生由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调整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王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王成:1973年生,男,工程硕士,高级政工师。199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交三航局二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党支部副书记、书记;中交三航局组织处副处长、处长;中交三航局二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交三航局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42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重工)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结合各控股公司担保需求,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5年公司担保计划总额度折合人民币共计34.33亿元,其中融资类担保计划总额为14.44亿元;非融资类担保计划总额为7.14亿元;工程类担保计划总额为12.75亿元。担保范围为公司对控股公司的担保。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担保进展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控股公司日常业务发展所需,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议案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结合各控股公司担保需求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控股公司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约为46,800.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95%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41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重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3.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振华重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4〕68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及《振华重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6.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及《振华重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8.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审议〈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9.2024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343名激励对象授予7,48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31元/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8月8日。
10.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26元/股。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工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12.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13.2024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4.20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366.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00元/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6日。
15.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个人原因辞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形,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共计85.00万份。本次注销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43名调整为340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483.00万份调整为7,398.0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数量和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38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由瑞凯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剑兴、张雪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三)《关于审议〈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张华先生期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余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为进一步加强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建设,将由公司独立董事杜文莉女士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独立董事余方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不变。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陆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陆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简历详见附件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由瑞凯、朱晓怀、王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鉴于公司《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0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945元/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六)《关于审议〈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由瑞凯、朱晓怀、王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七)《关于审议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审议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曹陆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参加工作,2015年5月起先后任振华重工财务资金部主管、中交投资开发启东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振华重工战略、人力资源与综合保障中心证券部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起任振华重工战略发展部(董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39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曹陆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陆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简历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曹陆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参加工作,2015年5月起先后任振华重工财务资金部主管、中交投资开发启东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振华重工战略、人力资源与综合保障中心证券部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起任振华重工战略发展部(董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代码:600320 900947 公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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